自知力是患者对自己实际存在的躯体病和心理异常的辨认和判断能力。任何躯体患者都会感到自己患了病,感到痛苦。不论是否积极求治,都不希望这种病痛持续存在。因此都是有自知力的。而心理障碍则不然。
患有严重精神病,比如精神分裂症的人,在患病期间,对他们异常的思维、情感和行为完全不能自己觉察和客观地判断,不承认自己有病。各种严重的痴呆患者也是如此。他们对自己的智力低下也多能自己辨认。这种情况便是自知力丧失或叫自知力障碍。
有些经过治疗病情有所好转的精神患者能够承认有过精神失常,对已经消失的明显症状如荒谬的妄想和幻觉,能体验到并承认其异常,但对不明显的症状例如不十分荒谬的关系妄想,仍然不能认识到是病态,或一般地承认有了精神病,但说不出具体内容。这种情况说明患者的自知力是不完整的。
精神病患者经过治疗不仅能认识并承认自己患了精神病,还能站在正常人的立场上对自己病中的表现给以正确的、客观的分析、评价和判断,并为自己的心理健康担忧,这时,才可以说自知力完整地恢复了。因此,自知力是判断精神障碍患者好转程度极其重要的标志。
许多神经症,例如强迫症,患者尽管为自己烦人的观念和行动无法克制而苦恼,希望摆脱,但内心里又承认做出那些行动是必要的、合理的。因此,这类患者对他们的病态行为只能说有病感而不能说有完整的自知力。
这点病感很重要,它是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鉴别的极其重要的标志,也正是由于这点病感,患者才主动找医生求治。懂得并能清楚地确定各种心理障碍的自知力和它的损害程度也是心理咨询医生的基本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