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

前段时间,微博上一则热搜让人害怕,什么热搜呢?“一七岁女童将四岁男童抱起并扔进井中。”并配有一段视频,这名女童将男孩扔进井中后,男童将手撑在井水旁,女童见状,将男童的手拨开,让男童掉入井中,随后淡定离开。

   

这则新闻引起了许多网友的讨论,大家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这也太过分了吧!”、“7岁的孩子应该已经懂基本的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了吧!”、“这个小男孩太可怜了”、“能不能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由此可见大家对儿童的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非常关心并且有自己的看法。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看待上述事件呢?上述事件有两种可能。一,这名女童是无意的,她可能觉得这样玩耍是正常的,是不会伤害到这名四岁的男童的,不会造成伤害的。那么这无疑是有问题的,7岁的孩子已经上一年级了,在此之前已经或多或少的接触这个社会了,7岁正处于他律道德阶段和自律到的阶段的分界线,应该有了基础的道德感、在道德方面遵守父母或长辈的权威,即他们认为听父母、长辈的话就是对的,基于这个理论,我们设想家长应该告诉孩子,这种行为是错的,那么孩子就不会做。但是孩子却做了,我们不难猜到其实对于这位女童的亲子教育,家长其实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的。


第二种可能,这名女童知道这是不应该做的,但她却那么做了。我们推断其理由,这个女童讨厌这个男童,所以想报复他,于是产生了上述攻击行为。这个时候我们发现这个女孩子是无法解决自己的怨恨,而且这名女童基于何种仇恨来产生这个行为呢?这都是我们需要了解、解决的。从这个角度,家长的教育出了问题吗?当然是有的,教育孩子如何解决自己的愤怒与过激行为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家长不去干预,那么孩子在长大后是否就更容易产生一些攻击行为?

对于此类事件我们的希望是越少发生越好。那么此类事件的减少其实是需要我们整个社会一起努力的。对于未成年人道德感的培养,需要家长学校与社会的共同努力。除此之外,上述事件中的小男孩,作为被害,我们也需要关心他被抛下井中后的身心健康,如果不去注意,可能会给孩子内心造成极大的创伤从而影响他之后的生活。

微信扫一扫
打开心灵密友小程序免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