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海彬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硕士、英语CET-6(中、高考英语接近满分)、对哲学心理学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
2024-10-10
音频文字稿:你好,刚才认真阅读了您发表的这篇帖子。非常能理解您的遭遇和您此时此刻的心情。我们应当清楚,只要我们守住了一个底线,没有做请勿害人的事。我们的言行没有损害自己和他人,那么我们就享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可以任意选择我们心目中。心仪的交往对象以及心目中向往的生活方式。我们是极度自由的,极度自在的。因此,就像您帖子当中说的,即使我们什么也不做,即使我们不想与她联系。那么我们完全有这个权利,没有必要有丝毫的牵挂和挂碍。也没有必要在心里面。纠结或者斗争。因为我们的这种行为并没有对他人造成任何的损害。就像您帖子当中说的。两个人无非仅仅是网友而已,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还有什么顾虑的呢?当然了,如果感觉到有什么遗憾,或者自己的内心在自己安宁的时候。在内心处于极度安静的状态时,自己与自己进行对话,如果还想继续交往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的,我们是自由的。这个规,这个世界的规则已经足够多了,为什么还要自己?增加一些束缚呢?为什么要作茧自缚呢?全面理解这些之后,相信我们可以有一个明智的选择和判断。如果还有什么进一步需要沟通的,您可以通过私信留言或者语音通话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