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成年18岁的女儿,我下面还有还有一个6岁的妹妹,我的父亲从我小到现在脾气暴躁和我母亲吵架,甚至经常动手打我母亲,曾经煽过我的妈妈的脸,踢过,使劲掐我妈妈的手腕动脉,用重物敲击过,严重时造成我妈妈身上有淤青,经常语言攻击我妈和我,带有侮辱性,特别是对我,他也经常性的和我争执,时常打我,昨天又被他用拳头使劲锤了我的后脑勺三下,弄得我脑子当时特别晕,麻了很长时间,我和他平时没有什么语言沟通,几乎一年说不上十句话,我和他几乎在感情方面没有了瓜葛,而母亲还对他可以,原因也是为了我和妹妹,他月收入4000多,我妈妈3000多,平时他经常用金钱扶持家里,这也是唯一有人性的地方,我马上考大学,我妹妹马上小学,他六天一回家,然后一天半再回去,我和妹妹平时只有妈妈照顾,和妈妈感情很好,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家暴为由和他离婚,我知道我可以自由选择跟谁,这种情况妹妹判给谁,能判给我母亲,然后让他交抚养费吗,需要每月至少两千元,房子也要归我母亲,车可以不要,他家暴是不是过错方处于被动者,可以判刑吗,如果他不出抚养费可以给他判刑吗?就算种种都不能,我长大后有了工作能力,我可以以他家暴为由和他解除父子关系吗,哪怕我给他十万块钱。